根據《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工作實際,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河南工程技術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1名,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1.招聘單位: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河南工程技術學校)
2.招聘崗位及人數:工作人員11名(均為教師)。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河南工程技術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
二、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河南工程技術學校)是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主管、省教育廳負責教學管理工作的一所公辦全日制專科層次普通高等院校。學院創建于1975年,現開設電子商務、物流管理、會計電算化、會計統計與核算、動漫設計與制作、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礦山機電、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工程監理、商務英語等33個專業及方向,圍繞工業和信息化正在建設資源環境與安全、裝備制造、土木建筑、電子信息、財經商貿等五大專業群。近年來,學院相繼獲得河南省文明單位、河南省文明標兵學校、河南省示范性職業學校、河南省職業指導與就業服務先進單位,全省學校行風建設先進單位、河南省職業教育攻堅工作先進單位、全國煤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煤炭系統文明單位、河南省煤炭系統職業教育先進集體、焦作市五好基層黨組織等榮譽稱號。2014年學校被評為河南省職業教育特色院校建設單位。
三、招聘工作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嚴格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的指導下進行。學院成立以黨委書記、院長為組長,副院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人事處、組織部、教務處、督察辦公室(紀檢監察室)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人事處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招聘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招聘范圍及對象
1.應聘人員的學歷應為國家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2.應聘人員年齡在27歲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30歲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歲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者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條件(詳見《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河南工程技術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單位辭退的;
5.五年之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
6.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察與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與政審,考察與政審采取查閱檔案資料為主、走訪調查為輔的形式進行,考察的主要內容為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聘崗位資格條件等。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
(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考察與政審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河南工程技術學校)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依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直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其工資待遇按河南省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與監督
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人事教育處和紀檢組負責全程監督公開招聘全過程,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處理。對弄虛作假、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咨詢電話:0391-8767016(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河南工程技術學校)人事處)
監督電話:0371-69690394(河南省人社廳事業單位管理處)
0371-65509818(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監察室)
0371-65509832(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人事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