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校藝術類專業不單獨組織專業測試,直接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統考成績,考生高考總成績按省級招辦的投檔成績計算原則執行。如所在省份沒有規定的按照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省聯考專業成績×0.6+文化高考成績×0.4),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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