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深圳市市外公務員轉任暫行規定》及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和聘任制管理有關規定,為拓寬用人渠道,經研究,決定面向市內外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和職位
公務員共20名,其中文字綜合崗位8人,執紀審查崗位12人。
二、選調條件
(一)市內外機關單位,現職務層次為副科級及以下在職在編公務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適當放寬;
(二)市內公務員需試用期滿已轉正定級,歷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脫離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職年限或合同規定;執法類公務員要求現任六級執法員以下職務,且符合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交流轉任有關規定,通過選調后轉任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務確定為科員;
(三) 市外(含中央和省直屬機關的駐深單位)公務員需試用期滿已轉正定級,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歷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脫離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職年限或合同規定;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專業要求為法學、經濟學、文學、管理學、哲學、心理學、審計學(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為準);
(五)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86年5月1日之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適當放寬;
(六)中共正式黨員;
(七)身體健康;
(八)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選調:
1.未滿試用期、未進行公務員登記的;
2.曾受過紀律處分的,或者在受處分期間以及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按照有關規定未滿工作服務年限及市內聘任制公務員在現用人單位首次聘用期間的;
5.有不符合任職要求的其他情況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17年6月2日(星期五)。
報名咨詢電話:0755-88133980、88130347。
報名方式:在符合報名條件和職位要求的前提下,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各選調職位報名考生請將以下材料電子版、掃描件發至指定的電子郵箱,郵箱地址:szjwgbs@126.com。
報名時請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深圳市紀委市監察局招考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證件照;
3.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身份證、現職務任免文件復印件(歸國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本人近三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發表的文稿2篇(報考文字綜合崗位的,如有請提供)。
學歷、學位證書的驗證證明如無可暫不提供,待考察時提交。
(二)資格審查
根據選調條件和報名材料,對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進行初步審核,并通過電子郵件反饋資格審查情況。
(三)考試
考試形式包括筆試、面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入圍人員名單等信息將在深圳明鏡網公布(請報考者保持手機聯絡暢通)。
(四)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五) 組織考察
到體檢合格的選調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
(六)研究確定選調人選
綜合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
四、有關說明
(一)市外(含中央和省直屬機關的駐深單位)公務員通過公開選調方式須轉任為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后續日常管理按照深圳市有關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執行。
(二)如有需要,市外選調人員可按深圳市人才安居政策規定提供人才住房。
(三)選調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
(四)中共深圳市紀委市監察局擁有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
中共深圳市紀委市監察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