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原則
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調崗位和數量
公開選調英語教師1名。
三、選調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富有愛心,年富力強,育人經驗豐富,熟悉教育心理學;
4、全市教育系統在編在崗教師;
5、年齡在40歲及以下(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中級職稱;
7、具有5年及以上英語教學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1日)。
十一、選調審批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填寫《湖南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名冊》和《湖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連同“擬調人員公示情況報告”和本人檔案,經市司法局審核,市人社局審批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十二、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如實填報本人有關情況,不得弄虛作假,否則,取消其考試成績和選調資格。
2.報考人員應密切關注考試工作進程,注意瀏覽常德市人力資源考試院網站和常德市司法局網站,以免貽誤考試時間。
十三、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0736-7893118(市人社局)、0736-7760015(市司法局)。
常德市司法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