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提前招生的考生及家長:
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教試院〔2016〕13號)的文件精神和《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的相關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現已完成提前招生各項工作?,F將錄取考生名單予以公示,并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內向我校紀檢監察室反映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必須署報本人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2、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3、公示時間從5月17日起到5月31日止,共10個工作日。公示期內,考生不得放棄。
4、舉報受理電話:0571-86994572。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區留和路527號 郵編:310023
5、公示期結束后,將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省考試院審核,經批準后辦理錄取手續,發放錄取通知書。
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5月17日
熱忱歡迎提前招生未錄取的考生高考時關注、報考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