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福建省藝術類專業進檔考生原則上按專業志愿和綜合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文考總分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線上)。綜合分計算方法如下:
音樂類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3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70%
美術類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60%
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排列順序:文科藝術類按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藝術類按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面向省外招生的藝術類專業:
對于山西省美術類考生,只錄取參加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并且成績合格的考生;從專業考試成績達到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合格線且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藝術類本科文考控制線的考生中,按志愿和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對于我校沒有設點??嫉氖》?,認可相應省份藝術類藝術專業統考成績,考生文考總分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考生所在省藝術類本科分數線上,對進檔考生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招生招生辦電話:0597—279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