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大學濱海學院2017年美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美術類專業錄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區)規定投檔原則,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成績+美術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美術成績較佳考生。若我校錄取規則與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不一致,執行該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
內蒙古自治區美術類錄取原則為:按照文化成績×60%+美術成績×40%排序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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