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資料:
①報名登記表(網上報名系統雙面打印)
②筆試準考證
③居民身份證
④戶籍證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和2017年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可不提供,但報考有戶籍或生源要求職位的考生必須提供相應的戶口本或證明材料。)
⑤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根據報考職位的要求提供,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2.報考職位對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3.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4.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5.報考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須提供能證明工作經歷和所要求的有關材料。
6.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③“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④“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7. 退役大學生士兵的證明材料:①退出現役證件;②入伍所在市的相關證明材料。
8.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9.所有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審核后留下復印件退回原件。筆試準考證請復印留底,妥善保管,遺失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