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術大學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文化及專業成績要求:高考文化成績和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并符合其有關報考規定。
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和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成績合成錄取總分,根據“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綜合考核,擇優錄取。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錄取總分,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資格線上考生方能取得錄取資格;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設最低錄取資格線。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上海考生,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成績達到全市前80名者,在滿足“文化及專業成績要求”的前提下,可不參加排序,直接錄取。
錄取總分=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考文化滿分÷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滿分)×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