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相關要求,為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制度,促進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經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現將2012年全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2年全州計劃招聘事業人員987人,其中州屬事業單位162人,楚雄市157人,雙柏縣24人,牟定縣37人,南華縣62人,姚安縣65人,大姚縣88人,永仁縣61人,元謀縣107人,武定縣77人,祿豐縣147人。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楚雄州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考生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cxrs.gov.cn
楚雄州人才網:http://www.cxzrcw.com
二、招聘條件
1、招聘對象:
(1)2012年畢業于國家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的畢業生;
(2)2011年及以前畢業于國家全日制大中專院校尚未就業的畢業生;
(3)根據工作需要,符合用人單位招聘條件的其他人員。
2、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報考人員年齡在35周歲(1977年7月5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3、招考范圍
州屬事業單位面向全國公開招考。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和緊缺急需專業的畢業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十縣市事業單位根據各縣市崗位需求和生源情況確定(詳見《楚雄州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此外,2010年、2011年畢業于國家全日制大中專院校未落實就業崗位的大中專畢業生,在報名時視同應屆畢業生,可報考“應屆”和“不限”的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違紀人員3年內不得報考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三、報名程序
1、網絡報名
(易賢網編輯溫馨提示:報名及繳費時間已延長,報名時間延至2012年7月6日24:00,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2年7月8日。請抓緊時間報名及繳費,以免耽誤。)
此次公開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報名時間為2012年6月29日9:00至7月5日24:00??忌卿洺壑萑瞬啪W《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先注冊再按系統提示報名,成功報名后第二天重新登錄楚雄州人才網《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審核通過,未通過者根據系統提示的未通過原因重新報名;通過者需在本網站的網上繳費系統繳納100元報名費(本次招聘考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考試》兩科,按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定,每科收取報名費50元),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2年7月7日。
報考人員根據州、縣(市)提供的招聘職位計劃選擇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2、報名審核
2012年的網上報名審核將采取系統自動審核與人工審核相結合,先由報名系統對考生的“性別、民族、年齡、學歷、學歷類型、畢業年份”等6項信息對照招聘崗位條件進行系統自動審核,符合崗位條件審核通過的考生,再由工作人員對考生的“照片、生源地、專業、崗位其它條件”等信息對照招聘崗位條件進行人工審核。網報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的審查,考生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
3、報考比例
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的方能開考??h鄉基層衛生單位緊缺急需崗位經報名后,計劃招聘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未達到1:3,但又確需開考招聘(僅限于招聘條件為大專以上的職位)的,由縣市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請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可不受招聘比例限制。報名結束后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崗位的考生,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辦理退費,改報時間為2012年7月12日,退費時間為2012年7月16日至7月21日。但因考生原因未按時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四、考試
1、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含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項,《專業考試》可選擇筆試或者面試,每科總分為100分。
2、全州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考試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州屬和縣市同時進行,縣市人社部門負責組織縣市招聘的考試考務工作;州屬事業單位《專業考試》工作由事業單位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縣市事業單位《專業考試》由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3、考試成績計算方法:按百分比折算《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占50%;《專業考試》占50%。折算成績之和為考生的綜合成績(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招聘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畢業生,報名人數等于或小于招聘崗位數時,可免筆試直接進行面試,其面試的成績即為總成績。
4、《公共基礎知識》、縣市《專業考試》準考證采取網上打印,考生應登錄楚雄州人才網《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2年7月24日至8月4日。
《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間:2012年8月4日上午9:00至11:00。
縣市《專業考試》考試時間:2012年8月4日下午14:30至16:30。
報考州屬事業單位的考生《專業考試》的時間、地點由事業單位行政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特別提醒:請各位考生認真核對準考證上的個人信息,并注意準考證上標明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和考場規則,以免耽誤考試。
5、專業考試時間及有關事項:各縣市、州屬事業單位須于8月10日前完成《專業考試》,并將成績報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聯系電話:0878-3375119)。
6、報考州屬事業單位考生的綜合成績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8月10日以前向社會公布??忌赏ㄟ^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楚雄州人才網查詢;報考縣市事業單位考生的綜合成績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8月10日以前向社會公布。
五、資格復審
綜合成績公布后,由州、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經批準的計劃招聘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如成績相同,則優先確定《公共基礎知識》較高的考生、基層服務項目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少數民族考生、女性考生。
資格復審由州、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于8月18日前對擬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州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行確定)。資格復審主要是查驗考生所持證件、證明材料與公告公布的崗位要求是否一致。屆時若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逾期未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對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提交書面放棄資格復審申請的考生,按照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在州、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的主要證件:身份證、畢業證原件、《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戶口簿(畢業生可持戶口遷移證)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在校表現等有關證明。其中,2010年、2011年未就業無報到證的畢業生須交驗生源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社會報考人員須出具身份證、畢業證原件、戶口簿(畢業生可持戶口遷移證)、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以及業務特長、工作表現的相關證明材料。
六、考察、體檢
1、確定人選: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和資格復審情況,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若出現考察、體檢不合格者,所空缺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考察:由用人單位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選進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3、體檢:由用人單位或其行政主管部門對經考試考察擬招聘的人選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乙肝項目檢查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須是縣級以上具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
七、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選,于8月20日前在州、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綜合成績、畢業院校、專業(或原工作單位)等。
八、聘用
公示期滿未發現違反相關規定和紀律的擬聘用人員,由各用人單位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報主管部門和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于2012年8月28日前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九、紀律要求
1、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整個招考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指導、監督。
2、整個考試招聘過程中,州、縣(市)人社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必須切實履行職責,要在紀檢監察部門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監督下開展工作,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3、在報名、考試、資格復審、考察、體檢等工作環節中,報考者須留下有效聯系電話,在發出報名、考試、資格復審、考察、體檢及其他事項通知的時限內,若因特殊情況無法聯系或報考者不按時領取通知、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的,即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
4、為維護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考生在報名、考試、復審、考察、體檢等過程中,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將其記錄在案,三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對有下列情形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報考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考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人社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十一、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十二、本公告由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
楚雄州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楚雄州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相關問題解答.doc
楚雄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學科)試行指導目錄(2012年修訂).doc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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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學科)試行指導目錄(2012年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