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縣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專職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為解決基層缺乏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專職人員的問題,確保各鄉鎮能夠認真履行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職責,實現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根據《梁河縣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務會議紀要》中 “關于招聘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專職工作人員的議題”作出的決定,縣人民政府決定招聘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專職工作人員,專門在各鄉鎮從事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的管控幫教及相關臺帳建設工作。
一、招聘數量
全縣共需專職人員80名,計劃分年度逐步完成招聘, 第一批2017年5月招聘15名,具體是:遮島鎮3名(其中振興社區1名),芒東鎮3名,曩宋鄉3名,勐養鎮2名,九保鄉2名,河西鄉2名。
二、招聘條件及程序
(一)招聘條件
1、崗位設置所在鄉鎮常住戶口,具備高中以上文化(退伍軍人或會聽會講本地少數民族語言者優先),年齡在20歲至45歲之間,身體健康,具有基本的辦公電腦使用技能,有較好的寫作和口語表達能力。
2、熱愛禁毒工作,作風正派,模范地貫徹執行禁毒法律、法規。
3、善于做群眾工作,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下列人員不得聘為社區戒毒(康復)專職人員: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非過失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近五年內受過治安處罰的;
2、曾參加非法組織和參與邪教活動的,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被軍隊開除軍籍的;
4、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有過吸毒史被公安機關查處過的;
6、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7、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參加非法組織或參與邪教活動的;
8、直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為社區戒毒(康復)專職人員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公告。在梁河縣長安網、梁河電視臺、設崗鄉鎮及行政村(社區)發布招聘公告。
2、報名。報名時間:2017年5月15日至30日。報名地點:各鄉鎮綜治辦。
報名時需填寫《梁河縣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專職人員招聘報名表》,交身份證復印件、學歷文憑畢業證復印件1份(退伍軍人提交退伍證復印件),并通過轄區派出所的政審。
3、筆試。政審結束后進行筆試,考試范圍為時政常識、禁毒基礎知識、計算機應用。
4、面試。按照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應聘人員數不足2:1比例的,則不受比例限制。而后由縣禁毒委員會對被應聘人員儀表、思維反映、語言表達能力、電腦操作能力進行面試。
5、體檢。根據面試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人選進行體檢,擬聘用人員需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轉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操作手冊的通知》(云人社發〔2010〕97號)執行。如體檢不合格則按照面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報名人員自理。
6、公示。體檢合格者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梁河縣長安網予以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7、聘用。通過政審、面試、體檢等程序,本著寧缺毋濫的原則,合格后擇優聘用,由鄉鎮人民政府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行每年一聘一簽。是否續聘,根據各鄉鎮考核結果及工作需要確定,確需續聘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續簽勞動合同。不再續聘的,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有關手續。
8、培訓。招聘的專職人員一律參加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工作由禁毒委辦公室負責進行。
三、崗位職責
按照“縣統籌、鄉聘管、服務村”的原則,在鄉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鄉鎮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辦公室(鄉鎮綜治辦)統籌安排,集中使用或充實到各行政村(社區),從事吸毒人員社區戒毒社區康復的管控幫教及相關臺帳建設工作。
四、工資待遇
按照《云南省關于貫徹落實〈全國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規劃(2016—2020年)〉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及政府34次常務會會議紀要的決定,按每人每月2100元的待遇發放生活補助(含按規定辦理的五險一金)。經費由縣財政列入預算,招聘人員的工資統一由鄉鎮人民政府造冊按月發放。
咨詢聯系:各鄉鎮綜治辦
縣禁毒辦:龔 婷 電話:13628828100
楊恩金 電話:13988272556。
梁河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