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017年4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考生名單
請以上考生到考試所在區自學考試辦公室領取違規處理決定書。如不服處理決定,可以于十五日內向北京教育考試院申請復核;對處理決定或復核決定不服的,也可以依據我國《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北京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2017年5月16日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