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個民族是一家
1.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含義。
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分別設立民族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旗),行使自治權,使少數民族自己當家作主,管理本民族事務。
2.列舉出五個民族自治區,并說出那個自治區是最早建立的。
內蒙古自治區(1947)、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955)、廣西壯族自治區(1958)、寧夏回族自治區(1958)、西藏自治區(1965) ; 內蒙古自治區(1947)、
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作用。
保障了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的政治權利,維護了國家的統一,有利于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少數民族地區的發展。
4.新型民族關系。平等、團結、互助、和諧。
5.少數民族民主改革的主要內容。廢除封建制度和奴隸制度
6少數民族主要居住在什么地方?西部
7.中央法規不適合少數民族地區該怎么怎么辦?報請上級批準變更執行或停止執行。
8.處理民族問題的原則是什么?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民族互助。
9、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制度是什么?民族區域自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