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文理學院2017年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規則
(一)浙江省美術類、音樂類
美術類專業招生:認可浙江省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按考生綜合成績,實行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投檔比例為1:1。
音樂類專業招生:認可浙江省音樂類專業省統考成績,按考生綜合成績,實行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投檔比例為1:1。
(二)其他省份美術類、音樂類
美術類專業
認可各省專業統考成績。在專業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美術類同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原則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擇優錄取。
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考生文化成績÷高考文化總分×100×50%+考生專業成績÷高考專業總分×100×50%(部分省份對省外院校美術類專業招生錄取投檔綜合成績計算有明確要求和規定的按該省規定執行)。
音樂類專業
浙江省外只招收湖南省考生。在專業??己细瘢幕煽冞_到湖南省音樂類同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原則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擇優錄取。
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考生文化成績÷高考文化總分×100×50%+考生專業成績×50%。
(三)書法學(師范)專業招生
書法學(師范)專業實行專業校考。在專業??己细瘢幕煽冞_到考生所在省書法學專業相關藝術類本科同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原則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考生文化成績÷高考文化總分×100×50%+考生專業成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