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2016年浙江美術類錄取線
錄取
學院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績提檔、錄取(四川省少數民族加分項目最高分值為20分)。
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投檔分數按照“分數優先”方式錄取,當等效投檔成績相同時,綜合考慮相關科目高考成績、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綜合素質評價等因素來決定優先順序;對于江蘇省考生,采取“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規則。
藝術(美術)類專業的專業成績,我院均采用招生省(市)藝術(美術)統(聯)考成績,不另行組織校考。對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總分排序,統一劃定分數線。綜合總分 =文化成績總分(按高考總分750分制測算)×50% + 專業成績(按總分100分制測算)×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