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學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美術類(含服裝模特)錄取原則:在同一志愿中按文化分(折算為百分制)占40%,??夹g科分(折算為百分制)占60%,合成總分擇優錄取?!揪C合成績=專業成績÷專業滿分×100×6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100×40%】
音樂學(社會音樂)、播音與主持藝術(含普語、粵語)、廣播電視編導、舞蹈編導錄取原則:在同一志愿中將按文化分(折算為百分制)占30%,??夹g科分(折算為百分制)占70%,合成總分擇優錄取?!揪C合成績=專業成績÷專業滿分×100×7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