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藍田縣公開選調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縣人民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
《藍田縣公開選調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藍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5月3日
為進一步加強藍田縣公安隊伍建設,優化公安隊伍結構,按照《公務員法》、《人民警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全國公安機關為藍田縣公安局公開選調15名人民警察,現就公開選調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公開選調的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公開選調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工作順利開展,成立藍田縣公開選調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陳順利 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組長:朱 彤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魏隨康 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成 員:田隨印 縣公安局政委
齊寶云 縣監察局局長
魏立宏 縣編辦主任
張 旭 縣人社局局長
龔 衛 縣財政局局長
戴鵬奇 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政工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辦公室主任由戴鵬奇同志兼任,負責選調工作的具體事宜。
三、公開選調的職位、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職位
1.交通民警10名,均為男性;
2.刑事技術民警5名(其中法醫1名,影像2名,電子物證2名)。
(詳見《藍田縣公開選調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崗位計劃表》)。
(二)選調的范圍
全國公安機關(不含林業、鐵路、民航、司法等行業公安機關)人民警察。
(三)選調的基本條件
選調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熱愛公安工作,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品行端正,服從組織安排,同時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兩年以上相應人民警察工作經歷;
2.交通民警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刑事技術民警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具備公務員和人民警察雙重身份;
4.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實際工作能力與政策理論水平;
5.身體健康,無殘疾,無重大疾病;
6.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格次;
7.被選調人一經選調后,必須簽訂最低服務年限合約,其中研究生學歷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本科生學歷最低服務年限為7年,大專學歷最低服務年限為9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與選調: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3.從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需要回避的人民警察;
5.其他不宜參加公開選調情形的。
四、公開選調的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面試、考察、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h公開選調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工作領導小組全程負責整個選調工作,縣公安局具體組織實施,縣公開選調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全力配合,縣監察局全程監督。
(一)發布公告
由藍田縣公安局在藍田縣人民政府網(www.lantian.gov.cn)、藍田縣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平臺“西安藍田公安宣傳”(微信號:ltgaxc)及《今日頭條》、《三秦都市報》等網絡和紙質媒體上發布公開選調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 日(節假日除外)。
報名方法:報名者應于2017年6月30日前將以下資料郵寄至陜西省西安市藍田縣公安局政工室(地址:藍田縣藍關街辦玉泉路8號,郵編:710500),并附詳細聯系方式。
1.《藍田縣公開選調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報名資格審查表》(附表二)一式三份;
2.個人自薦材料(含本人基本情況、工作簡歷,特別是個人專長和近年來主要工作業績);
3.身份證、工作證、學歷、學位、專業職稱、任命文件等復印件各壹份;
4.公務員登記表、首次授予警銜審批表、近三年公務員年度考核表等復印件各壹份;
5.正面二寸免冠照片三張;
6.所在單位及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機關的同意報考證明;
7.縣級及以上公安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出具的廉政證明;
8.有關獲獎證書、已發表理論文章等復印件各壹份(注明刊物名稱);
資格初審:縣公開選調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工作領導小組依照選調的職位和條件,對報名人員所提供資料進行審查,確定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初審合格人員全部進入筆試。
(三)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20分鐘。主要為時事政治、政策理論和公安機關“三考”基本法律知識等方面的內容,重點是“五法一條例”(即《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國家賠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令》)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時間地點詳見考試公告)。
筆試由縣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工作領導小組委托有關機構進行命題及閱卷。筆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選調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擬選調人數與進入面試人員之比達不到1:2時,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以調整進入面試人員比例。
(四)面試
面試由縣公開選調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進行,由縣公安局牽頭組織實施。面試采取演講答辯的形式進行,演講順序隨機抽簽決定,主要是測試選調者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包括政治理論和時事政治、公安專業及法律知識,同時測試競職人員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表氣質等方面內容。面試采取百分制,由評委團(外聘相關部門的領導和專家組成)根據選調者在演講答辯中的綜合表現進行獨立評分,當場亮分,成績采用平均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進行四舍五入,選調者現場確認(時間地點詳見考試公告)。
(五)考察
按照參加面試人員的筆試和面試成績之和(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照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名單,末位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環節。進行考察人員的面試成績須在70分以上,達不到這一成績的取消考察資格。對取消資格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考察后的空缺名額不再進行遞補??疾旃ぷ饔煽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公安局牽頭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選調人員的政治思想、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及相關報考資料等方面情況。對考察不合格的,經縣公開選調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取消其選調資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將在藍田縣人民政府網(www.lantian.gov.cn)、藍田縣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平臺“西安藍田公安宣傳”(微信號:ltgaxc)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七)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無問題人員確定為選調人員,由相關部門辦理調動手續。
聯系電話:藍田縣公安局政工室 029-86758832
029-86758821
029-86758820
聯 系 人: 徐沖麗 殷 超
1.藍田縣公開選調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崗位計劃表
2.藍田縣公開選調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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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縣委政法委,縣委組織部,縣編辦。
藍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5月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