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須憑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用0.5mm黑色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紙鰞炔坏米孕袀鬟f文具等考試用品。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無線耳機、移動電話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等證件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核驗??忌I到答題卡和試題后,應檢查答題卡和試題是否有重印、漏印、字跡不清等印刷質量問題或缺頁現象。如有,應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再行報告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彌補。
領到答題卡和試題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座號、考生號等內容,并在答題卡規定位置按手印。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忌仨毷褂矛F行規范的語言文字答題。
六、各科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英語不允許提前交卷。其他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內,經允許可交卷出場;提前交卷出場的考生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必須到考點指定地點休息,考試結束鈴響后方可離開考點。
七、各科目選擇題的答案需用2B鉛筆填涂在答題卡上;非選擇題的答案需用0.5mm黑色簽字筆書寫在答題卡與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內,寫在草稿紙上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的答案一律無效。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答題卡、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用品等,不得將試題、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遇試卷分發錯誤,考生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十、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題卡、試題、草稿紙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十一、考生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