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2016年11月原能源管理師職業能力水平證書考試成績跨年于2017年3月發布,部分考生錯過2016年12月申辦畢業或申請論文的實際情況,經協商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建筑大學同意,在《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能源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調整非學歷證書課程設置、變更主考學校及??寄茉垂芾韼熉殬I能力水平證書考試的通知》(京考自考〔2016〕25號)的基礎上,對2017年能源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畢業申辦工作做出如下補充規定:
一、能源管理專業(專科)
2017年6月、12月申辦畢業并通過審定的考生,仍取得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副署蓋章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飘厴I證書。自2018年6月畢業辦理期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不再接受本專業的畢業申請,畢業證書由北京建筑大學副署蓋章。
二、能源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
2017年6月成功申請畢業論文的考生,畢業論文仍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負責指導,12月申辦畢業并通過審定的考生,仍取得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副署蓋章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考生,2018年上半年仍可申請該校的學位證書。自2017年12月起,成功申請畢業論文的考生,畢業論文由北京建筑大學負責指導。自2018年6月畢業辦理期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不再接受本專業的畢業申請,畢業證書由北京建筑大學副署蓋章。
北京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