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告》的規定,為做好我市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等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
我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和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如下:
(一)、報考端州區、鼎湖區、高要市、四會市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10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4分;報考廣寧縣、懷集縣、德慶縣、封開縣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9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
(二)、報考公安特警、法醫和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勞教所獄醫、護理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8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49.5分。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6月18日、19日,共2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肇慶市信安路92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市場服務大廳)。
(三)、考生須提供的審核材料(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1、2012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廣東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2、社會人員須提供《廣東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3、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須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5、報考要求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2年或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證明。
6、報考法院、檢察院法律業務職位的考生,須提供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
7、報考要求具有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外語、計算機水平等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材料。
資格審核對象須在規定時間帶齊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沒有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需遞補面試考生的,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遞補。
三、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警察職位(含森林公安)、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標準為《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
體能測評及面試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聯系電話:0758-2227049
附件二:資格復審地點交通路線圖
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