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小學、幼兒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的
通知
各中小學、幼兒教師資格認定的省考生:
根據省市要求,普通話達二級乙等及以上者,需要進行教師資格認證的,具有澄江戶籍或正式工作單位注冊地址在澄江縣,符合《云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面向社會人員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規定條件的中國公民,請于2017年5月19日前到縣教育局人事科207室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A3雙面打??;(附后)
(2)身份證及同時印有身份證正反兩面的復印件二份(A4);
(3)社會申請人員提供學歷證書及其復印件二份(A4),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提供學業成績證明;
(4)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制作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及其復印件二份(A4);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二份(A4),社會人員由所在單位或所在鄉鎮(街道)填寫蓋章,應屆畢業生由學校填寫蓋章;(附后)
(6)師范類證明或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頒發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成績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7)除以上相關表格內粘貼相應尺寸照片外,另上交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張,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和申報類別;
(8)認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如:證件中有姓名互不相符的,若為曾用名,需本人帶戶口本,若戶口本無法證明的由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若為某證件姓名寫錯原因,需有發放該證件機關的證明書原件。
現場確認時,請申報者留下準確的聯系方式,并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聯系人:張老師
聯系電話:0877-6917366
附件
澄江縣教育局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