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是2010年畢業的,持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沒有接受單位這些字樣,蓋有重慶市大中專畢業生調配派遣專用章,檔案存放在曲靖市羅平縣人事局,請問這個報到證可以作為未就業證明嗎?還是需要到縣人事局開具其他證明?
回復:你好,可以,不需要,該證的主送單位若為各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則為未就業人員,或者該證的主送單位雖非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但備注欄里有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簽章且落款時間晚于“高校畢業生調配部門”所對應的日期,這屬于改派遣人員,也是未就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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