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的單招章程中第六章錄取規則第十二條規定“考生文化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我校根據“職業技能”成績分專業擇優錄取,職業技能300分”,所以,我校采用了志愿優先的錄取規則,具體做法是:
將考生按所報第一專業依成績排序,把超過該專業單招計劃數的考生過濾出來。第一專業處理完后將所有未定專業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專業按成績排隊,將超過計劃數的考生過濾出來。只有第一專業未錄滿的專業才參加第二專業的錄取。以此類推,直至處理完所有專業。最后將服從專業調劑且還未確定專業的考生按成績由高到低調劑到有缺額的專業中。如果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不能錄取且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會被退檔。
招生就業處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