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區財政局(國資委)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調5名副科級及以下公務員、1名職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公務員選調條件:
1.具有我市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委任制和聘任制身份公務員均可報考;
2.綜合管理類公務員報考的,要求現任職務為副科級及以下職務,聘任制公務員須非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內;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報考的,要求現任六級執法員以下職務,且符合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交流轉任和所在單位干部調配有關條件規定,通過選調后轉任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職務確定為科員;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專業及學歷要求。專業不限,法學、財政學、會計學、計算機類專業優先。須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5.近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二)職員選調條件:
1.屬我市各級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在聘崗位為八級管理崗位及以上,且經費形式為財政核撥;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專業及學歷要求。會計學1名,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具有會計師及以上職稱的優先。
4.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達3年者,則全部年度考核須達“稱職”及以上),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
1.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機關和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
2.黨紀處分所規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滿的;
3.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有不符合職務任職要求的其他情況的。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4月15日—4月25日(工作日9:00-18:00)。
2.報名地址:深圳市寶安區寶城二區湖濱路31號財政局大樓206室(聯系電話:27757891)。
3.報名者須填寫《報名表》(見附件),并由本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報名(報名表電子版發電子郵箱至:baqczj@126.com)接受資格初審,不接受委托報名。
4.報名者提供的資料必須保證真實有效,如有虛假,由此造成的一切相關后果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三、其他事項
1.筆試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本公告由寶安區財政局(國資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