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開展2012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穗統字〔2012〕22號)轉發給你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頒布《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規定:“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中承擔經常性政府統計調查任務的人員,必須取得統計從業資格,持有統計從業資格證書?!备鲉挝晃慈〉媒y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請按通知要求自行報名,參加考試??荚囅嚓P費用由各單位承擔。
關于開展2012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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