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東縣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崗位(即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體育、小學音樂)招聘條件:
(一)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責任感強,志愿到農村鄉鎮學校任教,愛崗敬業,樂于奉獻;
3.學習成績優良,具有符合教師崗位的專業能力,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身心健康,適應農村鄉鎮學校工作需要;
5.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
6.持有教師資格證書;
7.年齡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不受理報考的人員。
二、巴東縣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機制教師崗位(即初中語文、初中數學、初中化學、初中生物、初中英語、初中體育、小學英語)招聘條件:
新機制教師崗位招聘條件,以湖北省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公告中規定的新機制教師招聘條件為準。
三、其他要求:
我縣在編教師不得報考上述教師崗位。
巴東縣教育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