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潁泉區實際工作需要,經潁泉區2017年公開選調區直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適當放寬選調條件,現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1、原選調資格條件“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調整為“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截止至2017年4月1日)”;
2、放寬“學位”要求,所有選調職位不再要求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3、除了“區財政局(17007)”職位專業要求不變外,其它職位專業均改為“專業不限”;
4、職位“泉北貿易區管委會(17011)和泉北貿易區管委會(17012)”合并為“泉北貿易區管委會(17011)”,選調人數為8人。該職位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名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
5、報名時間延長至2017年4月19日下午5:30。
特此公告。
潁泉區2017年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