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擴大選人用人視野,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優化和改善省公安廳刑事偵查局干部隊伍結構,提升實戰化水平,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吉林省公安廳黨委決定,公開選調10名優秀刑偵民警到刑事偵查局工作。
一、選調原則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重品行、重能力、重實績原則;
(三)公開、競爭、擇優原則;
(四)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原則;
(五)嚴格按規定和程序辦事原則。
二、崗位方向
此次計劃選調的10名刑偵民警,全部充實到刑事偵查局專案指揮、專案偵查、情報研判、電信網絡犯罪偵查、信息追逃等實戰崗位工作。
三、資格條件
(一)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
(二)具有精明強干、勇敢智慧、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吃苦耐勞、無私奉獻、剛直不阿、敢于擔當等刑偵民警應當具備的優秀品質;
(三)公安機關在編在職具有公務員身份的民警;
(四)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全日制大學??茖W歷;
(五)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刑偵部門大隊長以上領導職務且任職時間滿2年的,可放寬至45周歲(1972年4月以后出生);
(六)具有刑偵或派出所工作經歷,熟練掌握《刑法》、《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等法律知識和計算機操作使用技能;
(七)具有較豐富的偵查工作經驗,能夠將傳統偵破手段與現代科技手段有機運用于辦案之中,在刑事警情研判、審查訊問或利用新技術偵查手段等方面具有一定專長并能在疑難復雜案件偵破中發揮主要作用;
(八)具備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中級以上執法資格;
(九)符合公務員轉任有關規定;
(十)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一)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二)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三)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四)與省公安廳機關在職公務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程序
(一)宣傳動員。各地公安機關接此通知后,通過轉發文件、召開會議等形式,將此次選調有關事宜傳達到本局全體民警,并做好報名動員工作。鼓勵各級公安機關和廣大民警引薦外省公安機關符合選調條件的優秀民警報名。
(二)組織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報名與組織推薦報名相結合的方式,由民警本人填寫《吉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局選調民警報名登記表》并附相關工作業績材料,經所在單位審核把關并加蓋公章后,由各市州公安局政治部匯總后,于4月20日前統一報省公安廳政治部(梅河口、公主嶺市公安局直接報省公安廳政治部)。外省報名的民警,可直接將報名材料郵寄或傳真至省公安廳政治部。聯系電話:0431—82098134、82098646(傳真),公安網郵箱:sunhuiming@gat.jl。
(三)資格審查。由省公安廳政治部會同刑事偵查局進行資格審查,并結合民警工作經歷、個人業績等情況,擇優研究提出意向性選調人選范圍意見報廳領導審定。
(四)組織考試。對確定的意向性選調范圍人選統一組織考試??荚嚥扇」P試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刑偵業務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由省公安廳聘請相關專家命題和閱卷,滿分為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具體筆試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確定考察人選并考察。筆試結束后,按照選調人數1:5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并由省公安廳政治部會同刑事偵查局組成考察組進行考察??疾觳扇〉娇疾烊诉x單位個別談話、查閱干部檔案、工作業績檔案、偵辦過的案件卷宗、實地踏查和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等方式進行,全面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刑偵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與選調崗位匹配度。
(六)確定選調人選并公示??疾旖Y束后,統籌研究提出擬選調人選意見,報請省公安廳主要領導批準同意后,在省公安廳公安內網主頁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
(七)調轉與任職。對公示沒有問題或有問題反映但不影響選調的人員,先行借調到省公安廳刑事偵查局試用6個月(試用期內保持人事關系不變)。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崗位需要的,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調轉手續,并按原職務級別任職。對符合職務晉升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提拔任職。試用期滿考核不適合崗位需要的,安排返回原單位工作。
五、有關要求
此次選調工作在省公安廳黨委統一領導下進行,由廳政治部和刑事偵查局具體組織實施,駐廳紀檢組派員全程監督。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嚴格操作規程,嚴控選調條件,嚴密工作程序,確保各環節工作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各市州、縣市區公安局要從全省公安工作大局出發,積極支持和配合選調工作,認真組織報名動員和人選推薦,嚴把推薦人選質量關,確保把本地優秀刑偵人才推薦上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符合條件優秀民警報名或拒絕辦理選調民警調動手續。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工作紀律行為,一經發現堅決嚴肅追究問責。
吉林省公安廳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