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理工大學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1、使用美術類統考成績錄取的省份,考生正常投檔后按照省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取文化課成績較高者;
2、使用美術類校考成績錄取的省份,考生參加我校校考取得專業測試合格證,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的藝術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正常投檔后按照我校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首先參照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專業志愿順序也相同的,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美術類專業校考成績在所在省份招生專業之間通用。
3、美術類專業文理兼招;使用統考成績錄取的省份,按照美術類專業文理科所列招生計劃分文理科依據專業成績單獨排序錄取(藝術類不分文理科統一投檔的按照總計劃依據專業成績統一排序錄取);使用??紝I成績錄取的省份,按照美術類所列總計劃依據??紝I成績不分文理科統一排序錄取。
音樂類專業錄取原則:參加我校??既〉脤I測試合格證,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山東省本科文化成績投檔線,正常投檔后按照我校??紝I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取文化成績較高者;招生過程中,按照我校在山東省音樂類不同專業方向所列文理科總計劃依據??紝I成績不分文理科統一排序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