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7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國標碼12036,在浙江省招生代碼0042。辦學層次:普通???高職)。辦學類型: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號。
第三條 學校創建于1958年,隸屬于浙江省交通運輸廳,是交通運輸部與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辦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全國交通職業教育示范院校,浙江省示范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教育部首批“中德汽車機電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項目”試點院校,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院校,浙江省唯一一所定向培養士官招生院校,全國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50強院校。
第四條 學校位于杭州市,占地622畝,全日制在校學生8800余名,教職員工550余名,擁有國家級教學名師、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省級教學名師、省技術能手領銜的一流師資隊伍,有現代化、數字化的教育和生活設施,享有全國高職“魅力校園”稱號。設路橋學院、汽車學院、海運學院、航空學院、軌道交通學院、智慧交通學院、運輸管理學院、人文學院和繼續教育學院,設置41個全日制高職專業,為浙江現代綜合交通“大港口、大路網、大航空、大水運、大物流”五大建設和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第五條 學校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由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條 學校以就業為導向,致力于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依托交通運輸行業優勢,構建了與政府、行業、企業、軍隊、境內外高校等多方聯動的緊密型合作平臺,產學合作廣泛,畢業生就業率連續多年保持在98%以上,是一所具有行業特色顯明的多學科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章 免試保送流程及錄取事項
第七條 申請條件。凡獲得教育部等國家部委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國數控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本省籍應屆中職畢業生(含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免試保送就讀我校相關或相近專業(見附件2)。
第八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學申請,填寫《2017年浙江省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情況登記表》(見附件1),并經所在中學審核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要求在中學校園顯要位置張榜公示考生名單、所在班級、獲獎項目、擬申報專業(1個)等關鍵信息。
第九條 申請材料寄送。我校2017年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保送擬分兩次進行,第一次(對于在2016年比賽及之前獲獎的考生)須于5月5日前、第二次(對于2017年比賽獲獎的考生)須于7月20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向我校招生就業辦公室寄送申請材料。申請材料清單如下(A4紙標準):
(1)經中學及當地招生辦(考試院、考試中心)審核并蓋章的一式兩份《2017年浙江省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情況登記表》;
(2)獲獎證書復印件1份(A4紙規格,必須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份;
(4)《浙江省2017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報名證》復印件1份;
(5)學生在校表現鑒定(必須加蓋所在中學公章)1份。
備注:以上申請材料概不退還,自行備份。
第十條 考核與錄取工作。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結合考生擬申報專業進行考核。學校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報送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公示,公示結束后辦理錄取手續。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
第四章 招生監督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過程進行監督,并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二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申請材料。對虛報、隱瞞、偽造、涂改有關材料、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或獲獎材料等欺詐手段取得保送資格的學生,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其當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錄取資格及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并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或入學取得學籍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考生所在中學應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一經發現并核實,我校將如實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建議有關部門對其當年所有推薦保送學生進行重新審查。
第五章 聯系方式
第十三條 咨詢電話:0571-88481880,88481758。
監督電話:0571-88481783。
招生網址:http:// zs.zjvtit.edu.cn。
通訊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號,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郵政編碼:311112。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2017年4月5日
附件1:2017年浙江省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情況登記表
附件2:技能大賽類別與保送專業對照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