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單位 | 招聘 崗位 | 崗位 類別 | 崗位等級 | 崗位 職責 | 招聘人數 | 崗位資格條件 | 備注 |
中山市行政復議事務中心 | 法律人員 | 管理崗位 | 十級 | 協助辦理行政復議相關輔助性工作 | 1 | 30周歲以下,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法學專業(B030101、A0301),有法律工作經歷。 |
說明:
1、專業目錄設置參考《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
2、崗位條件中“30周歲以下”指1986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3、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