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2017年單獨招生專業技能測試實施細則
(適用范圍:春季高考考生)
根據《淄博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和《淄博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專業技能測試命題工作實施方案》,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考核過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成立由電子電氣工程學院院長任組長,相關專家、紀檢等工作人員組成的專業技能測試考核工作組,具體負責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技能測試的組織實施。
三、考核方式
春季高高考生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考生對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相關技能和知識的掌握程度。
抽簽:考生通過抽簽的方式確定專業技能測試的基本順序,按照抽簽號的順序分組進行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時間60分鐘):
根據測試題目分組進行,測試所用器材由學校統一準備,考生采用動手操作、問題解答等方式進行測試。
主要從簡易門鈴電路的制作與調試等方面進行測試。
有本專業特長的考生可進行專業特長展示(材料自備),并利用2分鐘時間進行作品陳述。
四、考核程序
1.抽簽確定專業技能測試考場座號
時間:下午13:00-13:30
地點:北校區實訓樓405室
2.專業技能測試
時間:下午13:30-18:00(每場60分鐘)
地點:北校區實訓樓416室
五、計分辦法
專業技能測試總分滿分150分,實際操作題目占100分;回答問題題目占50分。
實際操作題目:主要從考生的操作規范、操作步驟、操作結果正確與否等方面賦分,嚴格按照評分標準賦分,滿分100分。
回答問題題目:按照問題回答的正確性、完整性等方面賦分,滿分50分。
六、成績確定
專業技能測試獨立評分,由專業技能測試考核專家對每位考生的操作情況及回答問題情況按照評分標準嚴格評分,由工作人員收取評分表送交評分室成績統計員,成績統計員在紀檢監督員的監督下當場統計計算分值。評分結果不解釋。
七、考核督察
學院紀檢監察室、績效考核辦派員全程實施監督,從專業技能測試、評委評分、評分表的收取及成績統計的整個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