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集聚推進四川跨越發展的優秀人才,擬面向社會統籌公選一批縣(處)級領導干部。
一、公選職位
公開選拔縣(處)級領導干部241名,其中:省直部門7名、省屬高等院校21名、市(州)213名。具體職位信息請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scpta.gov.cn)查詢。
二、資格條件
1.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2.年齡:報考正縣(處)級領導職位的原則上不超過45歲(196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報考副縣(處)級領導職位的原則上不超過42歲(196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4.報考正縣(處)級領導職位:應是現任黨政機關副縣(處)級領導職務,事業單位相當于副縣(處)級領導職務,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按相對應的職務層次。擔任上述職務2年以上。
報考副縣(處)級領導職位:應是現任黨政機關正科級領導職務,事業單位相當于正科級領導職務,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按相對應的職務層次。不設科的省直部門(單位)的主任科員可以報考。擔任上述職務3年以上。
對在抗震救災、災后重建、藏區維穩等重點工作中受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優秀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2年被評為優秀的領導干部,有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等方面經歷和專業的特殊人才及其他緊缺人才,任職年限可適當放寬,但必須滿1年。
同級別報考人員不受任職年限限制。
尚處于試用期和公選任職未滿2年的不能參加此次統籌公選。
5.非公有制企業人員,報考正縣(處)級職位的,應現任大型企業高層管理職務2年以上;報考副縣(處)級領導職位的,應現任大型企業中層管理職務,或中型企業高層管理職務3年以上。企業規模參照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行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標準執行。
6.國家承認學歷的海內外博士,有相應工作經歷或相關管理經驗的,工作滿3年可報考副縣(處)級職位,工作滿5年可報考正縣(處)級職位。
7.身體健康。
8.符合所報職位的其它相關條件。
年齡、工作年限、任職時間等計算截止日期為2012年5月31日。
三、方法和步驟
本次統籌公選縣(處)級領導干部采取分輪測試、實績量化、競爭擇優的方式進行。
第一輪:筆試
根據《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全省統一命題,統一組織測試,分兩個部分,在同1天內完成。
1.綜合素質測試(100分)。重在測試應試者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
2.領導能力測試(100分)。重在測試應試者對案例的分析研判能力、決策應變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根據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40%+領導能力測試×60%),按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第二輪人選。
第二輪:面試(100分)
由職位所在市(州)、省直部門、省屬高等院校分別組織實施。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重在測試應試者的認知水平、應變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組織領導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第三輪:實績量化(100分)
主要包括:崗位關聯度與學習專業背景、基層任職經歷、重大工作經歷、工作業績、年度考核、立功受獎、學術研究和創新創造成果等??忌诿嬖嚽跋蚵毼凰诠x辦如實提供個人實績相關證明原始依據。由職位所在市(州)、省直部門、省屬高等院校面試考官組集體評價量化。
按照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50%+實績量化得分×10%,從高分到低分,取前2名統一組織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如有不合格者,依次替補。
第四輪:考察任用
市(州)委組織部、省直部門和省屬高等院校干部(人事)處負責對所轄職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主要通過個別談話、履歷分析、民意調查、專項考察、征求相關單位意見等形式進行,重點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以及群眾公認度,分析考試得分與能力實績的匹配度、任職經歷與崗位需求的相適度。
根據測評和考察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市(州)委常委會或省直部門黨組(黨委)、省屬高等院校黨委集體討論、票決,確定擬任人選,并進行公示。若職位沒有合適人選,可作空缺處理。對任用人員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2年6月6日8:30至6月11日24:00。
(二)報名方式
采取個人自愿報名和組織推薦報名的方式,均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在網上填寫個人信息和上傳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文件大小16-30KB,jpg格式)。
(三)資格審查
職位所在市(州)、省直部門、省屬高等院校公選辦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初審。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對資格審查存在異議的,可以向職位所在市(州)或省直部門、省屬高等院校公選辦申請復核。
通過網上資格初審后,報考人員即可與職位所在市(州)、省直部門、省屬高等院校公選辦聯系,及時進行資格復審,可采取現場復審、快遞復審、視頻復審、傳真或電子掃描復審等方式進行。資格復審時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工作證或單位證明、任職時間證明、獲獎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012年6月12日17:00之前,完成資格復審和職位調劑。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者人數與選拔職位的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0:1、不低于8:1,專業性強、要求特殊的職位不低于6:1。不足規定人數要求的,可在征得報考者同意后進行調劑,仍不足規定人數的取消該職位考試。
(四)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6月14日8:30至6月16日24:00,登陸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時間
2012年6月17日,上午9:00-11:00,綜合素質測試
下午2:30-4:30,領導能力測試
2012年6月30日,面試、實績量化。
六、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
2.資格審查通過后原則上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須改報其他職位的,應書面向省公選辦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改報。
3.報考人員需如實填寫個人信息,信息虛假的取消報考資格,并視情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通報。
4.筆試共設21個考點。省外考生,報考省直部門(單位)、在蓉省屬高等院校和成都職位的考生,報考阿壩、甘孜、涼山職位的州外考生,統一在成都考點參加筆試;無論是報考本州還是州外職位的阿壩、甘孜、涼山考生,分別在本州考點參加筆試;其余考生在職位所在地考點參加筆試。
七、其他事項
本簡章及本簡章未盡事宜由省公選辦負責解釋。
附件:2012年四川省統籌公選縣(處)級領導干部報名咨詢及監督電話表
四川省統籌公選縣(處)級領導干部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