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2012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簡章》和《貴州省2012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學員簡章》(以下簡稱為《簡章》)的規定,經省公務員招考辦、市公務員招考辦決定,現將加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分對象
報考畢節市轄區公務員、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學員職位并符合招考簡章規定加分條件的考生(不含質監、地稅、工商系統)。
二、加分時間
2012年6月11日(周一)——6月14日(周四)。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根據《簡章》規定,逾期未辦理加分手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三、加分地點
(一)畢節市六大類機關(含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及鄉鎮定向招錄優秀村(居、社區)干部、退役士兵、企業生產一線工作人員和事業編制人員職位:
中共畢節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畢節市行政辦公中心C棟10樓西1009室)。
(二)畢節市行政機關(含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學員、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位、鄉鎮機關職位:
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調配科(畢節市麻園路勞動保障大樓7樓)。
四、需報送的材料
根據《簡章》的規定,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條件的考生,需持網上打印的《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以及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加分審查;定向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和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如實填寫《貴州省2012年定向考錄鄉鎮公務員加分申請表》,并附表彰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進行加分審查。
五、加分公示
根據《簡章》規定,對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在畢節市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確認。
六、咨詢電話
中共畢節市委組織部 0857-8221482
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57-8222297
畢節市公務員招考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