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2017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簡章》和《貴州省2017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工作簡章》(以下統一簡稱《招錄簡章》)規定,經研究決定于近期開展我市加分審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加分審查對象
符合2017年《招錄簡章》規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審查對象名單見附件1。
二、審查類型
審查類型分為直接確認和現場審查兩類。
1.直接確認。考生報名表中填報的民族與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信息中民族一致的,由市招考辦直接確認為擬加分對象,考生無需辦理加分審查手續。
2.現場審查??忌鷪竺碇刑顖蟮拿褡迮c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信息中民族不一致以及存在其他疑問的,需到遵義市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報考職位所在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現場加分審查,提交書面申請和《報名信息表》辦理加分手續。
考生審查方式見附件1名單中的“審查類型”欄。現場加分審查單位地址及咨詢電話見附件2。
三、現場審查時間
2017年4月10日至4月12日。
四、現場加分審查辦理
加分審查類型為現場審查的考生,須持從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以及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在規定時限內參加現場加分審查,逾期未辦理的視為放棄加分。
現場審查的考生原則上須由本人持書面加分申請及相關資料進行現場審查。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由他人代辦加分審查的,須出具書面委托書(說明需要代辦的原因)。代辦人需持加分考生的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和前述加分審查資料,以及代辦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現場加分審查。
五、其他事項
1.符合加分的考生,應及時查看加分審查對象名單(附件1),查詢本人加分審查類型,屬現場審查的,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參加現場審查,否則視為放棄加分。
2.如有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未在加分審查對象名單中的,請在現場審查時限內向市招考辦或報考職位所在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咨詢反映,超過規定時限未反映的,視為放棄加分。
3.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名單將于加分審查結束后在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zyrs.gov.cn)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4.根據《招錄簡章》規定,報考職位屬派出機構職位的,按報考單位確定加分范圍。
5.省垂直管理系統在遵義的單位(如水文水資源、地稅、審計、監獄等)和選調生加分工作由省有關單位組織實施,不在我市進行。
6.市公務員招考辦發布的各項招錄信息都將在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zyrs.gov.cn)上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遵義市公務員招考辦
2017年4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