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寶應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規定和報名實際情況,現將寶應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達開考要求需要取消的崗位計劃公布如下:
寶應縣農村能源與生態環保技術推廣站01崗位、寶應縣新聞信息中心01崗位、中共寶應縣委黨校01崗位、寶應縣殘疾人康復中心01崗位、氾水鎮經濟發展服務中心01崗位、曹甸專職消防隊01崗位、射陽湖鎮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02崗位、射陽湖專職消防隊01崗位、涇河鎮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01崗位、黃塍鎮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01崗位均未達到《簡章》規定的開考要求,現予以取消。報考上述被取消崗位并通過該崗位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的人員,可對照有關條件于2017年4月1日09:00-16:00重新登錄揚州人事考試網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寶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