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決定為區交通運輸局公開選調科員2名。為確保本次選調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選調對象為廣東省清遠市范圍內的機關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具有公務員身份、年齡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在本區鄉鎮工作的公務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35周歲以下指1981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人員;40周歲以下指1976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人員。
選調職位詳見《清遠市清新區交通運輸局2017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附件1)。
二、選調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有公務員身份;
(四)在公務員崗位工作二年以上,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五)具備選調職位要求的專業及選調條件(詳見附件1);
(六)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選調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選調:
1.受處分期間或者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職位查詢。
本次公開選調的具體報考職位及資格條件,請在清遠市清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qxrs.gdqx.gov.cn/)網站《清遠市清新區交通運輸局2017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上查詢。
(二)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10日至12日,每天上午8:45—11:50;下午14:45—17:30。
2.報名地點:清遠市清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清新區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玄真路10號204)。
3.報名要求。
報名時須提交《清遠市清新區交通運輸局2017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請先行在網上下載并雙面打印)、公務員登記表及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兩復印件都須由當地組織或人社部門加具“與原件相符”意見并蓋章)、現工作單位及當地人社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張(同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及學歷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本人戶籍所在地鎮(街道辦)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原件。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命題及評卷委托有關機構承辦。
時間:2017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星期六)。
筆試地點:清遠市清新區何黃玉湘中學(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清和大道67號)。
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將在清新區人社局網站(http//qxrs.gdqx.gov.cn/)上公布,并在清新區人社局張榜。
2.面試。
每一職位面試人選由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選調職位數與面試人數按1:3的比例計算,不足1:3比例的則按實際人數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參加面試人員須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
3.綜合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線均為60分。
若同一職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體檢。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在指定的時間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工作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由清新區人社局組織實施。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當天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最終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須于接到電話通知后按我局安排(2個工作日內)進行,逾期視作放棄。如出現缺額,將根據實際需要按該職位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五)公示。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等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后,在清新區人社局網公示7天。
公示期間,如對擬選調人員有異議,須以書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證明材料)向我局提出,并寫明聯系人姓名和聯系電話,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六)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即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在辦理擬選調人員的調動手續過程中,本人自愿放棄辦理調出手續的、以及檔案審核不合要求的,可根據實際需要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四、紀律與監督。
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在選調過程中有不誠信行為者,3年內不接受其參加我區的選調。
五、其他。
(一)選調工作的各環節情況如筆試成績、面試人選名單、面試的時間地點、體檢安排等將在清新區人社局門戶網站上公布,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遞補人選時才會用電話通知)??忌鷳诰W上查閱或與清新區人社局聯系,以便及時了解選調工作的進展情況。
(二)報考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場。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或體檢。
(三)本次公開選調公務員不收取報名費,體檢費由考生自付。
(四)報考者進入選調名單后,無論何時因何種原因在原單位提拔的,一律按所報的職位級別辦理調動手續。如不接受此要求的,視為放棄選調資格。
(五)區外選調人員從到清新區上班之日起,5年內不得調離清新區。
(六)報考人員原則上由本人現場報名。如本人確實無法到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報;委托他人代報的,被委托人必須帶上委托人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上書寫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前來報名。
(七)若報名時無法提交現工作單位及當地人社局同意報考證明,可延遲至領取《面試通知書》時提交;無法提交現工作單位及當地人社局同意報考證明者,不予發放《面試通知書》。
以上公告由清新區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3--5826200。
清遠市清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31日
附件:
易賢下載網:清遠市清新區交通運輸局2017年選調公務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