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我辦決定公開選調公務員2名?,F將選調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要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1.本市機關單位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具有公務員身份的男性人員(不含聘任制),且已進行公務員登記;
2.年齡27周歲以下(1990年3月30日后出生),2年(含)以上工作經驗;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較強的寫作能力、語言表達和計算機操作能力;
4.現任科員,任職期間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以上等次;
5.思想端正,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能吃苦耐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未滿試用期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序
1.對報名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2.對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分別進行面試、筆試和考察。面試、筆試的形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根據面試、筆試及考察的情況,綜合確定擬選調對象;
4.體檢和考核:體檢按照公務員轉任相關文件規定進行,考察通過被考核者原單位的組織鑒定、查閱被考核者的人事檔案等環節進行。
5.擬選調人員考核合格,且所在單位同意調出后,報市委組織部批準,按照人事調動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三.報考辦法
具備以上資格條件并有意者,請本人于2017年4月6-4月21日(節假日不接受報名)工作時間內到佛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綜合調研科(即市政府大院九號樓207室)報名,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附近期免冠紅底大一寸彩照2張)及提供個人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公務員身份證明資料和個人撰寫的材料文章。
聯系人:黃小姐,聯系電話:83338683,傳真號碼:83303982
佛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