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民政局、社會發展局、金義都市新區社會事業局、金華山旅游經濟區社會事業和宗教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2017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浙考發〔2017〕9號)要求,為組織發動各地各單位人員積極參加本次考試,切實組織好今年考試的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加快推進我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視,抓緊動員部署
今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再一次提出“促進專業社會工作、志愿服務發展”,這是社會工作連續第三年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說明社會工作日益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視和關注。社工人才隊伍是做好社會工作的專業力量,各地、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這項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加快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當前,要及時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抓緊組織部署,以組織社會工作者參加職業水平考試為契機,做好考前培訓工作,提高考試通過率;要積極組織發動本部門、下屬單位和社區干部、社會組織的人員,加大支持力度,提供必要條件,鼓勵他們參加考試;要圍繞發動各領域社會工作者參加考試,積極采取文件、會議、網絡、電話、書面告知等各種形式,加強宣傳發動和組織報名工作,切實做到民政系統、城鄉社區、公益性社會組織以及社會工作相關領域工作人員人人知悉,積極參與。
二、明確報考條件,做好報考準備
根據《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為: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考試采取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請于3月20日至3月29日網絡報名(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并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郵政編碼:100032,聯系電話:010-58124852、 58124840、58124841、58124842。
三、規范審核流程,及時移交資料。
各地民政部門開展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資格審核要按照依法行政、公開公正、統一規范、方便效能的原則,組織好資格審查的各項具體工作。為切實把好資格審查關,統一相關口徑,各地要認真落實“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配備好工作人員,加強業務學習。對于資格審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嚴格對照浙考發〔2017〕9號文件執行,如果把握不準,應及時向市局辦公室聯系,必要時向省廳社會工作處或人事考試部門聯系請示,切勿自行其是,否則將追究責任。
資格審核時間為全省統一的3月28日-3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對于今年首次報名參加考試的新考生,各地要認真審查報考人員的提交材料,對于提交材料種類齊全、內容一致的,予以審查通過,收下經所在單位活業務主管部門蓋章的“報名表”和“工作年限證明”,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復印件各1份。另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未通過審核的,應當場告知原因,作出說明。
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老考生,今年報考同級別考試的,其他要求與新考生相同,但不需要到現場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結束后,各地要將所有考生報名表復印存檔,并根據《資格審查登記表》和報名表分初級考生、中級考生制作今年考生花名冊。于4月1日16時前移交市民政局辦公室,隨附考生花名冊(電子版),并簽署《資料交接單》,由市局統一匯交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審查用印統一使用報考條件審核專用章。
各地要抓緊宣傳動員,落實相關工作,盡可能為考生創造較好的應考條件,也可根據當地實際,組織開展考前培訓工作。今年,市社工辦已爭取市人才專項經費,用于組織社工資格考試培訓,并安排彩票公益金,繼續開展全市社會工作骨干培訓班,同時將社會工作培訓內容納入民政系統各類培訓班次,在全系統形成濃厚的學習氛圍。各地、各單位也要結合實際,積極爭取財政支持,建立財政或彩票公益金資助社會工作培訓機制。
金華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協調小組辦公室
2017年3月20日
附件:
2、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
3、資格審查登記表
4、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考條件審查資料交接單(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