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龍華區干部隊伍建設,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我區面向全國公開選調26名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
(一)深圳市內外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現任綜合管理類正科級及以下職務公務員、行政執法類五級及以下執法員、專業技術類公務員;
(二)試用期滿已轉正定級,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四)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1年3月1日之后出生),各職位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
(五)身體健康;
(六)符合任職回避規定;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報考須符合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交流轉任有關條件規定;
(七)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八)相關資格條件均截止于2017年3月1日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在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3、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工作服務年限及市內聘任制公務員在現用人單位首次聘用期間的;
4、任職試用期間的;受限于其他任職年限或合同規定的;因敏感崗位處于保密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17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18:00時。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由報名者將相關材料電子版(紙質材料提供掃描件)發至各用人單位郵箱,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3、報名時提交以下材料:
《深圳市龍華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深圳市龍華區選調公務員報名信息簡表》、《公務員身份承諾書》、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及學位證書、任現職級文件、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電子版或者掃描件,其中任現職級文件、公務員登記表可暫不提供,待單位考察時補交)。
(二)資格初審
根據選調條件和報名材料,對報名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向報考者反饋資格初審情況。對初審合格人員發放準考證。各用人單位報名截止前1天,在用人單位網站主頁公布各崗位報名情況。擬選調1人的職位,如果通過職位資格初審不足2人的,由單位在報名結束后1天之內確定是否取消該職位的選調計劃,如取消的,由單位及時通知報考人員。
(三)考試
1、此次考試按照A、B兩類崗位進行。其中A類崗位為選調科員或科員及以下公務員崗位的,考試采取能力測試+筆試的形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①能力測試。能力測試時間確定為2017年4月15日(星期六),所有報考并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均進入能力測試,能力測試的形式由用人單位自行確定,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談打分等多種形式進行。具體能力測試的形式和評分方式由各用人單位在報名結束后通知到考生。
②筆試。將各職位考生能力測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并按照擬選調人員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名單(比例未達到1:5的,該職位報考人員全部進入筆試)。筆試時間安排在2017年4月16日(星期日)。
③合成考試總成績。能力測試、筆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設定合格線均為6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予選調),按照考生能力測試成績占60%,筆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總成績。
④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列,成績高者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崗位削減:如果某A類職位參加能力測試人數未達到職位擬錄用人數2倍的,則實際進入體檢人數按照參加能力測試人數的50%確定(小數點后取整);已達到或者超過2倍的,按照原計劃確定選調人員數量。如:某職位A擬錄用5人,參加能力測試人數為7人,則進入體檢人數為3.5人,取整后確定為4人。某職位B擬錄用5人,參加能力測試人數為12人,則進入體檢人數為5人。
2、B類崗位為選調副科級或正科級崗位公務員的,考試采取能力測試的形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①能力測試時間確定為2017年4月15日(星期六),所有報考并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均進入能力測試,能力測試的形式由用人單位自行確定,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談打分等多種形式進行。具體能力測試的形式和評分方式由各用人單位在報名結束后通知到考生。能力測試總成績為100分,合格線為80分。
②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同一職位考生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在成績達到或者超過合格線的人員中,成績高者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由各用人單位組織,在三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
(五)確定職位擬考察人員
各職位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其中市外公務員需先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如考生放棄考察資格的,由單位確定是否進行人員遞補,如遞補人員的,按照該職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考察人選
由用人單位對分配到的人員組織考察。
(七)確定擬選調人選并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單位考察及體檢結果確定擬選調人選,研究任職并辦理調動手續,其中市外公務員需先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八)公布選調結果
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龍華區委組織部網站公布選調結果,未獲選調資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有關說明
(一)深圳市外公務員通過公開選調方式轉任的須轉為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后續日常管理按照《深圳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聘任合同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市外戶籍人員需辦理戶口調入手續。
(二)本次深圳市外公務員參與考試的給予一定交通及食宿補助,省內(不包括深圳市)公務員按照500元/人的標準、省外公務員按照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交通食宿補助。相關補貼將在2017年6月30日前發放。
(三)市外選調人員調入我區后,住房保障由龍華區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統籌解決。
(四)選調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
(五)審計局選調職位按照粵審人〔2016〕153號文件,需加試審計工作必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六)單位聯系方式及報名郵箱,請于3月29日(星期三)后到本網站查詢。
中共深圳市龍華區委組織部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