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教體局工作力量,經教體局局務會議研究,決定在全縣教師隊伍中遴選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遴選工作嚴格按照公開、 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能力測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遴選工作按照編制計劃發布遴選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政審、錄用等程序進行。
二、遴選計劃
根據工作崗位需求,計劃遴選工作人員5名。
三、遴選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勤奮敬業,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當年的年度考核除外);
2、熱愛教育工作和辦公室工作,有較強文字寫作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3、在我縣教育系統工作滿三年、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普通教師;
4、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儀表端莊。
四、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7年3月22日至3月29日(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鎮原縣教育體育局辦公室
五、遴選程序
(一)推薦報名。報名采取單位推薦與個人自薦相結合,在單位推薦的基礎上,自愿參加遴選人員于2017年3月22日至29日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學校出具的近三年考核合格證明和《鎮原縣教體局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到教體局辦公室(教體局302室)報名。
(二)資格審查??h教體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核干部檔案,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報名者如有弄虛作假、隱瞞有關情況的問題,取消其參加遴選資格。
(三)組織考試。由教體局組織,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邏輯思維、文字寫作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等能力。筆試閉卷考試實行百分制,時間為120分鐘,其他有關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
2、面試。面試入闈人員在具有有效筆試成績人員中確定。按遴選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末位同分者進入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基本素質和思維應變、口頭表達能力及個性氣質等。
(四)考察考核。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按遴選職位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遇末位考生考試總得分并列,一并考察,重點考察政治品質、道德品行和廉潔自律情況。
(五)確定人選。根據考察結果,縣教體局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
(六)試用調動。遴選的擬錄用人員先在教體局相關業務股室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按有關規定,對錄用人員辦理借調手續。期滿試用不合格或不適應辦公室工作的,介紹回原單位工作。
咨詢電話:7131005(鎮原縣教體局辦公室)
監督電話:7163928(鎮原縣教體局紀委)
鎮原縣教育體育局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