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7〕2號)精神,結合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規定,擬錄取考生共441人,其中常規模式高中考生246人、常規模式中職考生117人、現代學徒制模式77人、免試生1人。
一、錄取原則
1.我校根據各專業考生成績總分,按專業招生計劃的1:1.2劃定專業錄取資格最低控制分數線。
2.我校對高中考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低于60分;中職考生的職業技能考核成績低于90分者不予錄取,考生成績總分低于入學測試卷面滿分值的50%不予錄取;
3.我校錄取采取“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取人數以專業最終招生計劃為限,同分點考生同時錄取;
4.在我校劃定的專業錄取資格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按各專業招生計劃的1:1的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對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其錄取資格由專業錄取資格分數線上的考生根據總分數從高到低順延替補。
二、其他注意事項
1.擬錄取的考生須向我校寄送2017年高考體檢表,請于3月27日前以快遞的方式寄到我校招生管理科(地址:中山博愛七路25號教學主樓B103室,0760-88268370)。因未提供體檢表而影響正式錄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在向省招生辦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前,擬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資格的,請按以下操作辦理放棄錄取資格申請手續:登錄我校“自主報名系統”——選“申請放棄錄取”填寫表格后,提交并打印“2016年自主招生放棄錄取申請表”,于3月26日前將表格附上身份證及自主招生準考證復印件,傳真到0760-88268371招生管理科進行確認。(我校將在3月30日前向省招辦辦理正式錄取手續,正式錄取后,高中生也可參加全國普通高考,報考本科院校,但不能報考其他高職高專(???院校,也不可能被其他專科院校錄取,因考生電子檔案已經被我校提取。)
3.正式錄取手續辦理完成后,于4月下旬向新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4.擬錄取名單及各專業錄取資格最低控制分數線對外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時間:2017年3月23日至27日,共五日。對考試分數或錄取結果有疑問者,可至電0760-88268370咨詢。
經正式錄取免統一高考,即可入讀我校成為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在校待遇與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一致,畢業證書種類均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