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對象
具有廣東省戶籍的初中應、往屆畢業生和符合以下條件的非廣東省戶籍初中應、往屆畢業生(以下簡稱隨遷子女):
(一)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
(二)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三)父親或母親持有我省居住證已連續3年以上(含3年);
(四)父親或母親在我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累計3年以上(含3年);
(五)隨遷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學校3年完整學籍。
父親或母親在我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證有效期以及隨遷子女初中階段完整學籍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統一為2017年8月31日。
二、報名方式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于2017年3月20日-25日登錄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高職院校五年制高職班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www.ecogd.edu.cn/zkpt/)進行網上預報名,按要求填報報考基本信息?;拘畔忌厩闆r、報考志愿和考試地點。考生可報2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3個專業志愿。
網上預報名成功的考生,須于2017年3月25日-28日到網上預報名選擇的報名點進行確認報名。確認報名所需要的材料為:報名回執、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學校開具的應屆生證明原件(二者之一即可,僅應屆生提供)、初中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僅往屆生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還需填寫《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五年制高職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審核表》,并上交有關證明材料。有關證明材料如下:
1.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證明:提供《就業創業證》(含《廣東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合同》、《工商企業登記證》、營業執照、土地承包合同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2.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提供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議、合法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其父親或母親住所為農村自建房或單位宿舍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并按《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的要求到當地派出所或鄉鎮、街道負責租賃房屋服務管理的機構辦理了居住手續。
3.父親或母親的《廣東省居住證》(在深圳市報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證》);在2014年9月1日前已辦理居住證,且持有的居住證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屬于有效狀態。
4.父親或母親在我省累計繳費3年以上(含3年)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證明材料。
5.隨遷子女在我省初中階段學校3年完整學籍(含學籍所在地與父母工作所在地為廣東省內不同地市)的有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