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縣部分事業單位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考試加分情況公示》上網公示后,部分考生以來訪、來電等方式對有關情況進行了反映。經過進一步審查核實,現將核實的加分信息進行補充公示,并對加分政策作進一步強調。干部群眾如有反映問題的,請于2012年6月4日前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以真實姓名反映。聯系電話:0839-7201356,0839-7206543。
《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部分事業單位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中關于政策性加分的規定: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省人事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等文件精神,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或優秀)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總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等文件精神,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期滿(兩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優秀)的大學生干部,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總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秀的(評為優秀指的是表彰優秀,不含年度考核優秀)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數和獲獎次數累積計算。
同時符合多項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應在現場報名時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交報名點審查。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由報考者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相關材料的復印件在審查部門留存。
附件:青川縣部分事業單位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考試加分情況補充公示表
注:《青川縣部分事業單位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考試加分情況補充公示表》來源于廣元市人事人才網,最近更新:6月1日。易賢網下載后為.zip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青川縣部分事業單位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考試加分情況補充公示表.xls”的文件。《青川縣部分事業單位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考試加分情況補充公示表》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的Word制作,請務必確保你的電腦已經安裝MS-Office辦公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
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