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及研究生院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為了保證碩士研究生招生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科學、規范地對考生進行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查,結合我院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 復試分數線及復試指導原則
1.一志愿復試分數線:根據生源和招生計劃,理學院一志愿考生以一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復試分數線。
2. 理學院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復試時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進行,差額復試比例不低于120%。
3.一志愿優先原則:一志愿考生優先取得復試資格,同等情況下優先錄取。
二、 招生計劃
根據研究生院下達給我院的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接收推薦免試生數,綜合考慮各學科情況,以及往年招生情況、2017年生源情況、培養條件等,理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各學科招生計劃為:
三、調劑原則和程序
(一)調劑原則: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具有突出創新能力的考生或符合我校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一等、二等獎學金發放要求的優質生源(參見江蘇大學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可優先調劑。
2.分數線為國家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二)調劑程序:
1.報名:考生憑網報時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網上調劑系統進行報名。
2.復試:提交調劑志愿后,理學院將反饋是否參加復試的通知。請考生及時登錄調劑系統,查看志愿狀態和學院網站的復試通知。如果收到復試通知,請考生按照招生單位的調劑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并通過調劑系統回復是否同意參加復試。
3.待錄?。嚎忌趶驮嚱Y束后,如果符合錄取條件,將收到本招生單位發送的“待錄取通知”;考生必須在招生單位要求的時限內答復是否接受待錄取,否則招生單位可隨時取消“待錄取”。
4.注意事項:考生填報調劑志愿的時候,聯系方式尤為重要,請認真填寫隨時可聯系的電話。
四、復試內容要求和計分方法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研究生錄取質量的重要環節。在加強對考生專業水平、創新能力和協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查和評價的同時,要深入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包括心理素質)和實踐能力。
復試包括資格審查、復試科目筆試、綜合能力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心理測試、體格檢查等。
1、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考生資格審查時,主要核查考生復試通知單、學生證或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均須原件)、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1)、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張、考生在校學習成績表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教務處提供并加蓋公章,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學院審核并留存相應復印件。資格審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計。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名資格者,準予復試,對不符合規定者,取消復試資格。
學院成立資格審查工作組5人,根據考生本科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和參加碩士研究生復試之前實習以及發表論文、參加課題研究等科研情況進行審核并給出打分。
2、體檢
所有復試考生均須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體格檢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計。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者,一律不得錄取。
3、復試科目筆試
考試依據《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復試科目內容進行。考試時間為2小時。復試科目筆試實行百分制。
4、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及方案
學院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組負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題庫命題。共兩個組,每組安排3名老師在對考生外語聽說能力進行測試,采取測試教師與考生問答或對話的形式進行,每位考生測試時間不少于5分鐘。復試組專家對考生發音的正確性、使用語言的準確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斷能力等方面進行測試,并現場給出成績,填寫《外語聽說能力測試記錄》。將每位專家所給出的成績加權平均計算后的成績為考生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全程錄像。
5、綜合能力面試及方案
綜合能力面試采用題庫試題進行考核,每位考生考核時間不少于15分鐘。重點考核考生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學科領域發展的潛力。綜合能力面試工作小組,每個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設組長和秘書各1名。面試小組成員各自獨立當場給考生評分,其算術平均值即為考生的綜合能力面試成績。秘書負責填寫《綜合能力面試記錄》,并統計考生總成績。綜合能力面試全程錄像。
6、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其中復試科目筆試占30%,綜合能力面試占48%,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占10%,本科階段學習情況占6%,實習以及發表論文、參加課題研究等科研情況占6%。
五、復試錄取辦法
(一)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總分÷5×50%+復試總分×50%
(二)錄取原則
1、根據一級學科復試合格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學院招生計劃。
2、復試總分不及格者(即復試總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六、理學院學院2017級碩士研究生復試階段各環節安排
七、學院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胡瑩晶 0511-8780161 15952850626
本辦法解釋權歸江蘇大學理學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若有與國家和學校等上級部門研究生招生政策相悖之處,以上級部門文件為準。
理學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