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和《濮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結合我縣實際,決定開發一批大學生公益性崗位,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解決大學生就業困難和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不足、用人緊張的問題,確保有就業意愿并符合就業困難條件的未就業大學生實現就業,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一、目標任務
擬在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開發100個大學生公益性崗位,安置100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上崗。
二、安置對象
畢業兩年未就業的大專以上全日制困難家庭中高校畢業生(2014年、2015年、2016年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且滿足以下條件: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現象;
(2)自愿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
(3)進行失業登記,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
(4)身體健康,適合工作需要。
三、崗位開發
我縣大學生公益性崗位是指由政府出資扶持或通過社會籌集資金開發,以安置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為主,符合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務性崗位和協助管理崗位。主要包括:
1、縣機關事業單位組織的社會公益性活動所需崗位;
2、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工勤服務崗位;
3、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設施的管理、維護所需崗位;
4、縣機關事業單位開發的其他適合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崗位。
四、人員招用
大學生公益性崗位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用人單位與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對接,實施雙向選擇。各聘用單位與擬聘用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崗前培訓,經培訓合格后安排上崗。
需帶證件: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5 張。2寸照片6張。
五、用工期限
大學生公益性崗位期限最長為三年,嚴格執行三年退出機制。三年內雙方可自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三年到期后,若單位繼續留用,財政部門不再承擔任何費用,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解決。
六、工資待遇
大學生公益性崗位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財政補貼標準現為每人每月1000元,單位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七、崗位管理
大學生公益性崗位管理實行“誰用人、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用人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對聘用大學生進行崗前培訓,確定崗位職責,制定并執行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考核獎懲辦法,每月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報送考勤、工資發放等情況,并在單位公示,嚴禁空崗、替崗等違規現象發生。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日常監督和服務,并代管人事檔案。
報名時間:2017年 3 月 20 日—2017年4月10日
報名地點:縣人社局302房間
聯系電話:0393—8653011 13721752798
南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