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7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7〕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公立學校師資情況,經區政府同意并報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組織2017年洛江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專業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小學教師14名。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17年泉州市洛江區公開招聘公立學校教師崗位情況表》。
二、招聘條件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5.持有與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師任職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科須與報考職位學科一致);
6.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現役軍人;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⑤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⑥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洛江區各級各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含試用期)的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對象含2017年應屆畢業生及往屆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即1986年3月10日至1999年3月10日期間出生)。
2.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3.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者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oldweb.fjedu.gov.cn/sxw_szy/上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
特別說明: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便捷查詢窗口http://oldweb.fjedu.gov.cn/dezy_xw/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對應的學歷和學位的查詢依據。
4.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7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者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5.以下三類人員視為符合福建省戶籍條件要求:(1)2017年3月10日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省的報考者;(2)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7年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貫為福建省的報考者。
此外,2017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證》,且現在泉州地區實際居住的流動人口(〈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視同具備居住地戶籍條件。
6. 2017年應屆畢業生最遲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其他報考人員的教師資格證書最遲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10日。
三、報名
(一)公開報名
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2017年3月18日8:00(系統開啟)~24日17:30(系統關閉),逾期不再受理。由應聘者本人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進行報名(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
應聘者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如因錯過報考時間,或報考人員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資格初審不通過,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全責。
(二)資格審查
在網上報名期間(正常上班時間),由洛江區教師招聘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人負責報考者資格初審。應聘者可于資格初審期間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應聘者須對本人所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實,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四、加分手續辦理
符合省、市有關事業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定考生應于報名結束后、筆試開始前的上班時間向洛江區教育局提交相關材料,辦理加分申請手續。申請加分所需材料等具體事宜將在洛江教育信息網公布(網址:http://www.qzljjy.com/)另行發布,請相關人員及時予以關注。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士兵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3〕87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特別說明:(1)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考生,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2)除閩人發〔2006〕10號、閩政辦〔2013〕87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員名單及加分情況將在“洛江教育信息網”首頁的“公告通知欄”公布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不進行面試),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實施,包括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兩部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總成績的4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總成績的60%。筆試總成績(筆試卷面成績折算百分制后與加分分值累加計算,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四舍五入,下同)即考試總成績??忌荚嚳偝煽?0分為合格線(其中體育、音樂、美術崗位的合格線為55分,下同),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可資格復審、體檢、聘用。
4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全省統一筆試。5月13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筆試成績。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打印、筆試地點、考試大綱及筆試成績查詢等信息,請報考者隨時關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及“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平臺”的相關公告、說明。
六、資格復審
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線上的考生中,從考試總成績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荚嚳偝煽兿嗤?,按考生筆試的專業知識考試成績的高低排列順序依次優先確定,考生筆試的專業知識考試成績若再出現相同者,按以下順序優先確定資格復審、體檢人選:①高等院校校級以上優秀畢業生;②烈士子女;③退伍軍人;④若具備相同的優先順序條件或同時不具備優先順序條件的,則由區教育局組織加試一場筆試,取加試成績高者為資格復審、體檢人選。
現場資格復審時候需提供如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報名登記表》(網上報名初審通過后打印)、身份證、戶口簿(有戶籍生源要求的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計算機等級證書及其他相關證件。其中:未正式就業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公辦在職教師需提供所在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民辦在職教師應提供相應的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現場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如遇不符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將在“洛江教育信息網”首頁的“公告通知欄”上發布。
七、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
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核
體檢合格后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業期間各方面的表現,以及計生和綜治等情況,考核方式主要為查閱個人檔案、個別談話、調查了解情況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報考者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按規定提供相關考核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考核具體事宜將在具體事宜將在“洛江教育信息網”首頁的“公告通知欄”上發布。
八、公示和聘用
體檢及考核合格者, 經洛江區教師招聘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后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洛江教育信息網”首頁的“公告通知欄”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者,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試用期為一年)。根據考試總成績,考生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自主選擇應聘崗位。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按審批權限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教師需在自主選擇的任教學校工作滿5年方可申請工作調動。
九、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環節,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一次。若考生在選擇任教學校后因棄權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二)本次招聘的資格復審、體檢及其他事宜的相關信息將在“洛江教育信息網”首頁的“公告通知欄”上發布。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查詢。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為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開,招聘工作在洛江區紀檢監察部門、派駐教育局紀檢組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監督電話:0595-22630066
(四)考生應完整、仔細閱讀本通告后方可報名。因未完整、仔細閱讀本通告相關規定而影響應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洛江區教師招聘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95-22633310
泉州市洛江區教師招聘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