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結合我校實際,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錄取說明如下:
第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第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政策和標準,畢業后頒發與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的學歷證書(注明學習形式)及學位證書。
第三,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三不”原則,即不調取檔案,不享受研究生獎助學金,原則上不安排住宿。定向研究生須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第四,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以參加就業派遣,和學習形式無關,同時也可以申請“碩博連讀”。
第五,各專業擬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人數無法成班情況下,專業課授課方式由學院與擬錄取考生自行協商。
第六,2017年是國家實施“統籌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的第一年,在教育部相關政策規定指導下,我校將積極幫助有意愿的考生順利調劑到非全日制計劃中錄取,同時在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培養及獎學金等問題上爭取更為有利的政策和條件。
江蘇大學研招辦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