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師您好:
在此請教幾個問題:聽說司法考試有A、B、C三種證書,我具體想知道這三種證書有何區別?以下解釋科學嗎?
通過司法考試之后會得到A、B、C三種不同的資格證,這是因為考生報名時的學歷和考試通過的分數線不同而出現的。
A證:以本科學歷報名,并通過司法考試全國合格線的,獲得A類資格證書,可以在全國各地執業。
B證:戶籍在放寬學歷地區的以法學??茖W歷報名,并通過全國合格分數線(多少分)的獲得B類資格證書,只能在戶籍所在地執業。
C證:戶籍在放寬學歷地區的以法學??茖W歷報名,并通過司法考試照顧地區合格分數線(多少分)的獲得C類資格證書,只能在戶籍所在地執業。
假若我的分數線是B或者C,需要怎樣才能獲得A證?請您給予指點!萬分感謝!
回復:你對司法考試三類證書的理解基本上是正確的。如果已經有B證或者C證,再取得本科學歷后,可以通過再次參加司法考試獲取A類證。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體解釋
A類:適用于報名學歷為大學本科以上,考試成績為全國合格分(08年為3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
B類:適用于屬于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且報名學歷為法律專業???,考試成績為全國合格分(08年為3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 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主要是依據《法官法》、《檢察官法》和《律師法》有關適用本科學歷條件確有困難的地區,可以將任職、執業學歷放寬為法律專業??茖W歷的規定而采取的措施。因此,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考試合格的人員,按照法律這一特別規定的精神,應當在放寬地區任職或執業,以保證該地區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和補充,這也是立法允許在這些地區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初衷。至于放寬報名學歷條件人員獲得法律職業資格后,又取得本科以上學歷的,其任職和執業選擇,應由所在的法院、檢察院系統和司法行政部門規定并掌握。
C類:適用于屬于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考試成績為放寬分數(08年為315分)范圍內的應試人員,以及在民族地區,確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進行訴訟而得到照顧的以民族語言文字應試的人員。此類人員包括報名學歷為法律專業專科和大學本科以上兩種情況。之所以對這些地區的應試人員實行合格分數線放寬,其目的也只是為了保證該地區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和補充,因此,取得此類證書的人員應當在放寬地區任職和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