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閩教師[2017]3號《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7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2017年我縣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專任教師?,F根據實際,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高中專任教師3名、初中專任教師7名、小學專任教師43名、幼兒園專任教師22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紀律、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3.具有所報考崗位相應教師資格證。
4.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畢業證書須在 2017年3月18日 (含 3月18日 ,下同)報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若未取得相關證書的,放寬至 2017年9月30日 前取得)。
5.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 1981年3月18日 <含>后出生)。
6.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具體崗位要求詳見《2017年明溪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本次招聘考試統一由應聘者本人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進行報名,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 2017年3月18日 -- 3月24日 。
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請于 2017年4月5日 - 4月14日 到明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現場報名。報名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查詢結果》原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張(應屆畢業生有關證件還未辦理的,應持學校相應證明)。
(二)網上資格審查??h教育局將對網上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和復核。應聘者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應聘者本人承擔責任后果。
(三)筆試。參加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統一筆試(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免筆試)。筆試時間、筆試地點及成績計算方法等按照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百分制)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同一崗位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報考時,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畢業生仍按筆試成績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與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一并參加面試)。進入面試人選待省統一筆試成績公布后,將在明溪教育信息網公示(網址:www.mxxjyj.net),不再作另行通知。
2.加分或優先錄(聘)用人員規定。① 2017年9月30日 前在明溪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服務社區”等服務基層項目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百分制)加5分后計入面試人選的確定。②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按閩人發[2006]10號文件規定加分。③符合條件的隨軍家屬參加報考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聘)用。
凡符合加分或優先錄(聘)用人員,請于 2017年4月15日前 將有關證明書面材料原件、復印件交明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逾期視為不作加分處理。
3.面試內容。主要考察運用專業知識和新課程理念分析處理教材、組織實施課堂教學、專業技能技巧等基本教學技能、完成教學目標的能力,以及儀態儀表、口頭表達、綜合分析能力、思維能力和處理解決教育教學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等。
4.面試時間?!?017年6月2日 下午15:00時-17:30時,參加面試人選應攜帶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證、學位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若有關證件還未辦理者,應提供由學校出具的相應證明書面材料,報考語文崗位的還應提供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等級證;)等證件原件、復印件到明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報到并進行報考資格復查,凡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處理。 2017年6月3日 面試。
在職報考者 6月2日 報考資格復查時還應提供工作主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面試資格(本縣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四、招聘總成績的計算
1.教師招聘總成績以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招聘總成績=(省筆試百分制成績+規定加分)×50%+面試百分制成績×50%
2.應聘崗位如有免筆試人員(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同時競聘時,招聘總成績以面試成績計算。
3.招聘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經縣人社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五、體檢
按招聘總成績排序,達合格者(60分及以上),按招聘崗位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幼兒園崗位另加專項體檢),體檢合格者,即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3天內未與縣教育局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放棄聘用資格及體檢不合格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招聘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六、考核與聘用
1.考核。由縣教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是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在校學習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計生及綜治等方面的情況。
2.聘用。根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的具體用人單位招聘計劃,同一招聘崗位若涉及不同用人單位的,按招聘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應聘者自行公開選擇確定崗位(同一招聘崗位若未完成招聘計劃的,將根據實際招聘人數確定具體用人單位)。應聘者選擇確定聘用單位并經公示無異后,由縣教育局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一年)。
七、其他有關事項
被聘用人員在我縣服務期滿五年(含試用期)后方可參加異地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考試或申請調離我縣(不含對本市級以上上級機關單位因工作需要選調或通過本市級及以上上級機關單位遴選考錄、公開考錄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申請工作調動),否則,其人事檔案五年內不予轉遞。若乙方單方面違約解聘的,其人事檔案也必須達到服務期滿五年后,方可轉遞。
監督電話:0598-8759901(明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98-2812959(明溪縣教育局黨委監察室)
咨詢電話: 0598-2883861(明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
明溪縣教育局 明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明溪縣委編辦
2017年3月6日